一、考试职业及别级:
1、健康管理师(三级、二级)
2、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二级)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
二、考试地点:贵大成教学院(贵阳市香狮路200号)
三、考试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2、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3、统一认定考试方案:
四、报名条件:依据各职业国家标准
1、健康管理师报名条件
---三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五、报名咨询:
1、李老师 18984845801
2、曾老师 18585736535
3、王老师 16685543493